你的个人信息泄露了吗?你在网络上的活动安全吗?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了解到,全省公安机关自2016年4月起开展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信息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查破刑事案件3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0余名,清理网上销售公民信息的违法信息5万余条。 近年来,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持续高发、屡打不绝,滋生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下游犯罪,社会危害严重。自2016年4月起,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以打击侵犯公民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身份认证信息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获取、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不法分子,严厉打击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等犯罪的人员,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网络服务商,查处犯罪链条上的违法犯罪人员。 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泄露、贩卖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较广,隐私程度高。这些信息的泄露渠道,有的是黑客犯罪人员对各行业信息网络系统进行攻击进而非法获取,有的是对个人电脑、手机传播、植入木马非法获取,有的是行业内部人员利用工作便利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经过层层信息贩卖商售卖后,大部分流向了电信网络诈骗、盗窃等犯罪分子手中,滋生电信网络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犯罪,社会危害非常严重。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该犯罪链条中的三个环节:一是非法获取信息的源头,包括金融、电信、网络服务提供商等行业内部故意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员以及利用“黑客”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员;二是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各级中间商;三是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等犯罪的人员。 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轻易提供个人信息,不点击陌生链接,不扫描陌生二维码。对于提供信息网络服务的各行业部门,要求要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本单位信息系统安全。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造成公民个人信息大量泄露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予以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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