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千年的传统习俗,既增添了喜庆,也寄托着祝福,但是随之而来的还有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日前,我市专门制定了《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以积极参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我市首次以地方法规形式,调整原《限放规定》的有关内容,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实现限放工作的最佳效果。条例拟规定,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从事婚庆、殡仪等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顾客提供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服务,违者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这些地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草案)》明确了禁止燃放区域,并且在一些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警示标志,并做好防护工作。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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