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白湖新区公布了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对招生对象和条件、学区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时间安排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太白湖新区中小学学区划片
  2017年太白湖新区中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8月17日至20日,具有太白湖新区户籍的学生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条件规定的各种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学区学校报名,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招生学校通知入学。8月21日至25日,军人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在新区购房且实际入住者子女,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到学区学校统一报名,由学校进行证件审核,并组织入户逐一调查核实,经证件审核、入户调查确无异议的,由学校通知入学。   小学段招生   具有太白湖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就近入学。需提供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太白湖新区务工或经商且长期生活居住,需在太白湖新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交现居住(租住)地证明、务工证明(用工合同、单位缴纳的“两险以上”缴费单据或个人在太白湖新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经商营业执照等)、居住证、户籍证明(全家户口簿)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实际务工(或经商)、参保、居住及居住证办理时间均须满一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且同时具备。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原则上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内学校入学。   军人子女:根据《济宁市贯彻<军人子女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济分政联〔2012〕1号)规定执行。现役军人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军籍证明、证明亲子关系的户籍、住房合同,按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学。   在太白湖新区许庄街道辖区购房且实际入住者子女,但户籍不在太白湖新区的:需提供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济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票(购房者应为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网签备案书、全家户口簿等证件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复印件等。结合报名人数和学位计划,原则上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内学校入学。如学区内学校学位不足,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初中阶段
  初中段招生由北湖中学和石桥中学在规定时间内,分别组织本学区小学毕业生报名。具有太白湖新区户 籍在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回太白湖新区**的,可到相应初中学校报名就读,报名时须提供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小学五年级《学籍表》。初中学校可以招收六三学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但不得招收未毕业的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军人子女以及在新区购房且实际入住者子女的入学条件同小学段相应入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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