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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2 18: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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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实验初中2017年招生简章
根据《关于2017年任城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意见》(济任义招字[2017]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招生要求,现就我校2017年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范围
2017年济宁市实验初中招生实行服务区制度,我校服务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原骆楼村、史行村、柏行村、李庄村、薛口村、曹庙村、南刘庄村、苗营村、黎寨村、五里屯村、南杨庄村等1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子女继续在济宁实验初中就读;另一部分是东至火炬路,南至任城大道(含警韵之家内河北区),西至建设路北延路,北至任兴路(含汇翠园小区北区和中德公园城)区域和东至琵琶山路,南至金宇路,西至建设路北延路,北至任城大道区域。凡在此区域内有有房产、实际居住、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且具有任城区城区小学正式注册学籍的五年级毕业学生,均可持有效证件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济宁市实验初中报名入学。
二、招生程序
1.时间。8月23日上午8点,招生范围内学生所在11个村到学校传达室(南门)并领取《初一新生入学调查统计表》和招生简章;学校到各个服务小区正门张贴招生简章;11个村集体成员、服务区业主可以登录济宁市实验初中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看学校招生简章和须知。
2.程序。学校招生采取“网上下载报名、现场审验材料、平台复核资格”等方式和程序进行,未进行网上下载、打印报名表格,学校将无法审验材料、录取和生成学籍。
3.申报。8月23日,11个村集体成员、服务区业主可以登录济宁市实验初中官方网站,专用网址:http://www.jnsycz.cn/ 进入,点击“2017年济宁市实验初中招生公告” 窗口,下载 “济宁市实验初中新生入学申请表”、“新生入学诚信承诺书”,并填写信息(所填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填写完用A4大小纸张反正面打印一份。
4.审验。8月23日,11个村集体成员、服务区业主准备入学各类材料;8月24日下午2:30——5:30分1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子女由所在村委会统计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人数,统一收齐本村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材料,到济宁市实验初中学海楼1楼东五教室集中报名;符合服务区报名条件的业主8月24日全天——8月25日上午12:00前到济宁市实验初中学海楼1楼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学校组织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协助学校审验家长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实行一生一档,现场初步审验通过后签订《入学诚信承诺书》。凡在学校招生工作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报名提交材料:
招生范围内村集体提交材料:①《初一新生入学调查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村委会证明信(含学生数量及名单);②新生入学申请表和入学承诺书(一生一表);③户口本(含索引页和所有家庭成员页)、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④原房产证、拆迁证、回迁证(房屋拆迁协议书或拆迁安置结算清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要求每一位学生的报名材料分别用档案袋独立封装,户口薄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父母应提供本服务区房产材料或由房产部门开具的学生和父母名下无房产证明。
服务区符合报名条件的业主提交材料:①新生入学申请表和入学承诺书(一生一表); ②户口本(含第一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能证明户主与学生关系)、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③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查询确认书、房屋购买协议、房屋交款单、水电气或物业缴费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④服务区业主需提交一份本小区购房住户统计表或房源统计表(复印件加盖物业公章)。要求每一位学生的报名材料分别用档案袋独立封装。
5. 房产、户籍时间要求。从2015年起,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可再次享受政策内入学机会。2017年入学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房产部门开具的学生和父母名下无房产证明开具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至2017年8月23日。
6. 服务区业主、自然村集体组织成员凡不按规定时间报名、审验材料、备案的,学校一律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7. 8月26日—30日,学校、区教育体育局对提交报名材料的学生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通过的学生家长及时观看济宁市实验初中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看新生入学通知书领取须知和时间。
济宁市实验初中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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