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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4 09: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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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公司在再没有和我提前联系,没有经过我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将我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居住地址透露给一个社会无关人员,让其给我联系去办理电话销号业务。经证实(本人留有电话录音和短信可证明)该人并非律师,并非联通工作人员,却使用着联通提供的电话,将我的个人身份信息掌握的一清二楚。联通公司可以找法院,可以找律师,为什么找一个闲散人员和我联系还把我的全部信息给她?点心法有明确规定: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催费,但你找无关人员来联系我符合电信法要求吗?刑法第253条有明确规定电信部门将个人信息非法泄露的要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判罚金。请问联通公司将我的个人信息透露给一个并非法院并非律师的无关人员属于合法吗?请联通公司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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