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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7 08: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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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我市已为169名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发放补贴32.65万元,第一批企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
据市就业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补贴标准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为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或职业技能等级目录内的证书。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根据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不同等级可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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