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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9 09: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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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马名门一期楼房,开发商济宁春天置业有限公司,只向业主出示勘察、设计、施工、建立、建设单位《竣工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复印件,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就让业主收房。经咨询消防部门,消防验收手续尚未办理完成,小区内部道路、绿化、消防管道等仍处于施工状态,电梯已多次发生故障,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瑞马名门的交房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济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作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恳请市住建委严查济宁春天置业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交房行为,责令开发商中止交房,并要求开发商认真做好项目工程收尾,尽快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让广大业主放心收房。 附图:图1为2018年10月4日开发商出示的《竣工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复印件;图2、图3为2018年10月4日拍摄楼下还处于施工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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