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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资讯] 济宁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将在2020年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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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10:45:37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我市印发《济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到2020年,我市将基本建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完善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络,健全经济困难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等老年人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制度,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农村达到65%以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80%以上交由社会力量运营。
        困难老人高龄津贴实行分档发放
        根据《方案》要求,我市将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重点满足城乡经济困难老年人特别是其中的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前期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筛查摸底工作。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失能失智老年人、空巢留守老年人、失独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服务需求筛查摸底,科学分类,建立数据库。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实施分类施保,保障范围为城镇“三无”和低保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失独老年人,百岁老人。对以上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30至50小时服务。困难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实行按年龄段分档发放,向80周岁以上不满90周岁、90周岁以上不满100周岁享受城乡低保的老年人分别每人每月发放100元、200元。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至3级以及其他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的困难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5元。
        此外,《方案》还提出,我市将建立健全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3年内实现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全市全覆盖。完善长期护理服务标准、质量评价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医疗护理机构纳入定点范围。推进居住区和公共服务区适老化改造加大已建居住小区公共场所、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无障碍改造力度,开展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采取财政支持方式,分批次对2000户失能低保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2018年改造400户,2019年、2020年分别改造800户。
        打造至少30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依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开办公益性社区老年人食堂,为老年人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孤寡、空巢等老年人提供就餐、送餐服务。建成并运营的社区老年人食堂。”据《方案》要求,我市将进一步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龙头企业、机构或社会组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80%以上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开展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按照社区嵌入式、医养融合、社会运营的标准,全市重点打造不少于30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每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其中任城区、兖州区各不少于4处,邹城市、曲阜市各不少于3处,其他县各不少于2处,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各不少于1处。支持民办非营利性养老专业服务组织一次注册、多点运营,在注册地辖区内运营多个服务站点。建立市、县两级养老服务组织孵化基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各类养老服务组织、中介组织和评估组织的发展,每个县(市、区)3年内培育不少于3个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服务效果好的居家养老专业服务组织。
        2020年,服务辐射全市85%以上老年人
        根据《方案》要求,到2020年,我市智慧居家养老覆盖所有的县(市、区),其中90%以上由社会力量运营。依托养老服务“两台一网”,完成老年人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建立完善的老年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并有效应用。到2020年底,我市将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全覆盖,服务辐射全市85%以上老年人。支持互联网、物联网在养老服务全领域应用,建立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产品)供应商准入机制和数据库,打造城区居家社区养老“十五分钟服务圈”。整合老年人信息和为老服务资源,引导更多的加盟企业、机构、社会组织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健康咨询、精神慰藉、紧急呼叫等服务,开展智慧养老、智慧社区建设,做到线上线下联动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智慧化养老服务体系。推进老年人紧急救助、跟踪定位、健康监测等安全智能产品应用。为城市低保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配备智能设备。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常住老年人群
        “到2020年,全市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就诊提供优先、快速、有序、安全、畅通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方案》要求,下一步我市将完善社区医养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布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卫生、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配备护理人员、康复护理设施设备和器材,鼓励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托老所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嵌入式”发展或签订合作协议。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依托二三级医院,组建由家庭医生与护士、公共卫生医师、乡村医生等共同组建的家庭签约医生服务团队。
        另外,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分层分类设计签约服务包。对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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