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城区地下水生态环境,济宁市组织开展了城区自备井封停工作。截至6月底,城区内共封停自备井72眼。 按照市政府要求,2018年6月底前封停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违法取水自备井和餐饮、医院、学校、宾馆等涉及生活饮用水的自备井。市封停城区自备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封井办”)以保护城区地下水生态环境,服务民生为指导思想,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和周报制度,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了封井工作有序开展。 任城、高新、太白湖区封井办深入现场,全面排查封停对象,确定需封停自备井57眼。为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按照“先通水,后封井;先自封,后强制”的原则,对需封停自备井逐步封停。 截至6月底,城区内共封停自备井72眼,完成封停任务的126.3%。其中任城区封停33眼,占应封停的117.9%;高新区封停26眼,占应封停的162.5%;太白湖新区封停13眼,占应封停的100%。各区均已完成封停任务,封井工作圆满完成。7月29日,市封井办召开会议,对任城、高新区、太白湖区封停自备井工作进行了总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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