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城乡低保 家庭大学生平等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今年我市继续实施了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高等教育阶段全程救助。全市2018年共救助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3180人,其中本科新生434人、专科新生542人、在校本(专)科大学生2204人,共发放救助金600万元,帮助寒门学子喜圆大学梦。
凡我市城乡低保家庭中通过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并且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大学新生,每人可分别获得5000元和3000元的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金;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在校大学生,自入学第二年起至大学毕业,每人每年可获得1000元的在校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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