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932|回复: 19

[百姓心声] 能吵就吵,别动手!打掉一颗牙,坐三年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1-20 13:05:49 来自手机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路怒族打架,B打A,A被打掉一颗牙,到我们医院做伤残鉴定,为轻伤。

A说不谅解,B基本上吃三年牢饭

三年牢,工作没了,房子银行收了,若夫妻感情不好的,老婆跑了!
 
 
— 大济宁 APP 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初来乍到新来的 2018-11-20 13:08 威望 +2
发表于 2018-11-20 17:3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门牙掉了  3年起步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奋斗的野狼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20 13:06: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代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0 13:18: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代价就是媳妇没了,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20 13: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轻伤的标准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20 13:22: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比我被捅判刑还重?我现在有点怀疑给我开庭的法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0 13:26: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落落鱼 发表于 2018-11-20 13:22
比我被捅判刑还重?我现在有点怀疑给我开庭的法官

我记起来了,貌似还没处理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20 13:32: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打架斗殴和寻衅滋事不一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20 13:36: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0537jd 发表于 2018-11-20 13:26
我记起来了,貌似还没处理了?

处理完了,判刑两年多,赔偿三万多块钱,至今没拿到钱,法律……也是呵呵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20 13:57: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轻伤判三年啊,看来以后不能打架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20 15:27: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油条爷们 发表于 2018-11-20 13:57
轻伤判三年啊,看来以后不能打架啊

三到五年,赔偿16万左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0 15:53: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落落鱼 发表于 2018-11-20 13:36
处理完了,判刑两年多,赔偿三万多块钱,至今没拿到钱,法律……也是呵呵了

都判刑了,还赔钱,岂不是更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20 15:58: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冲动是魔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11-20 16:02: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冲动得不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20 16:20: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0537jd 发表于 2018-11-20 15:53
都判刑了,还赔钱,岂不是更亏

赔偿到位,可以得到对方谅解,可以适当轻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20 16:21: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0537jd 发表于 2018-11-20 15:53
都判刑了,还赔钱,岂不是更亏

判刑是判刑,赔钱是赔钱,这俩不搭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20 17: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打赢坐牢,打输住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20 17: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激动了, 终于有同志用”代价”而不是“成本”了。  “犯罪成本”这词我老膈应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20 17:3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损伤程度分级

5.1颅脑、脊髓损伤

5.1.1重伤一级

a)植物生存状态。

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1.2重伤二级

a)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2以上。

b)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e)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f)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g)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h)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i)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j)外伤性脑脓肿。

k)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

l)外伤性迟发性癫痫。

m)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

n)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

o)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

p)外伤性尿崩症。

q)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

r)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

5.1.3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5.1.4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5.1.5轻微伤

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b)头皮擦伤面积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5.2 面部、耳廓损伤

5.2.1重伤一级

a)容貌毁损(重度)。

5.2.2重伤二级

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d)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

e)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

f)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

g)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h)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cm以上。

i)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

j)鼻部离断或者缺损30%以上。

k)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3枚以上。

m)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

n)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o)损伤致张口困难Ⅲ度。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q)容貌毁损(轻度)。

5.2.3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2.4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5.2.5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20 17:44: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诚意眼镜店 发表于 2018-11-20 17:36
 损伤程度分级

5.1颅脑、脊髓损伤

哈哈哈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24 01:49 , Processed in 0.073224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