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根据国家和省统一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启动区域应急联动,我市自11月23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重污染应急绿色标杆企业按照豁免政策执行。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叠加冬季供暖等污染排放因素,预计2018年11月23日至26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 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本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应急措施。 来源:济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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