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煤炭安全稽查支队为副县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履行煤炭安全专项执法职能。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执法队伍建设,满足煤矿安全执法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济宁市煤炭安全稽查支队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等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及聘用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6日9:00-12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2月26日11:00-12月29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煤炭局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2月26日11:00-12月29日16:00。 济宁市煤炭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下载打印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及时下载打印《济宁市煤炭安全稽查支队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12日,下载打印《济宁市煤炭安全稽查支队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1月1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煤矿安全管理相关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其招聘计划。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四、面试前资格审查 济宁市煤炭局对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12月26日之前取得)、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济宁市煤炭安全稽查支队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岗位条件需要的有关材料等。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导致被取消应聘资格的,责任自负。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结合招聘工作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工作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六、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济宁市煤炭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济宁市煤炭局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八、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九、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的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将在济宁市煤炭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 济宁市煤炭安全稽查支队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济宁市煤炭局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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