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中国的保护动物,多数人想到的都是大熊猫、金丝猴、藏羚羊之类种群濒危的明星动物。但现实中看到的相关案件,却往往刷新人们的认知。
· 2013年11月,沈阳男子孟某设 网捕获了3只麻雀,构成非法狩猎罪,处罚金5000元。
· 2016年7月,四名青年在浙江台州某地用工具捕获54只麻雀,分别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和6个月拘役,缓刑一年。
· 2014年7月,河南农民汪某,因为在村头的河沟里抓了八十多只蛤蟆,涉嫌非法狩猎,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
· 2016年5月,深圳男子王鹏因为出售六只自己在家人工繁育的宠物鹦鹉被捕,一审判处5年有期徒刑,二审改判为2年。
· 2018年7月,福建男子陈某因用猎夹捕杀4只野兔,被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这类案件的曝光,每每都会在互联网上引起争论。很多人认为,普通人根本无法判断养鹦鹉、抓蛤蟆之类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且这些行为也没有给社会造成直接危害,处罚明显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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