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积金的使用, 很多小伙伴都还有疑问。 不买房子,公积金怎么提取? 看济宁市长信箱权威解答!
提取公积金的N种情况,赶紧马克!
符合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十二种办理条件有: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01 离休、退休的 0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03 出境定居的 04 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就业 或已纳入托管户管理满一年的 05 调动工作并户口迁出济宁行政区域的 06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07 职工被判刑且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08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 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09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10 租住本市住房的 11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绿卡救助的 12 因患有重大疾病(本人及配偶患有慢性肾衰、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颅内肿瘤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冠状动脉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提取材料及时限要求: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联网核查能获取所需信息或证照的,无需提供相关纸质证照)。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一套住房仅限提取一次。 (一)购买商品住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网上备案确认书、购房合同、交款票据。在取得购房合同三年内办理提取。 (二)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房屋买卖协议(原件或复印件)、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和契税凭证。在取得契税凭证三年内办理提取。 (三)购买征收住房的,应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房屋征收公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补交差价款收据。在取得补交差价款收据三年内办理提取。 (四)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城镇的应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农村的应提供《宅基地使用证》及与《宅基地使用证》所在地一致的户口簿、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在取得建筑材料发票三年内办理提取。 (五)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工程决算书及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在取得建筑材料发票三年内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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