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至22日期间,全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执法检查。截至目前,济宁共20家企业被通报。其中,泗水县被通报企业数量最多,共8家。
“检查主要针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停限产、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及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等情况,重点检查‘绿色标杆’企业是否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响应。”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对绿色管控实施方案落实不到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撤销“绿色称号”,且本年度不得重新申报。
经过4天的执法检查,截至目前,有20家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顶风作案”,因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被通报。其中,泗水县被通报企业数量最多,为8家。公山东鼎诚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冠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恒易凯丰有限公司、山东泗水海韵粮机有限公司、山东星峰面粉机械有限司等5家企业均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焊接、数控下料工序未停产,焊接烟尘没有使用治理设施直接向外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