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爆炸事故现场环境监测:苯、甲苯等均低于标准限值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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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 据江苏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消息,根据《响水天嘉宜化工爆炸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方案》,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继续组织全省环境监测人员对事故发生地下风向环境空气和闸内园区河流地表水、闸外灌河地表水开展应急监测。
根据23日21时事故地下风向1000米、2000米、3500米处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苯、甲苯、二甲苯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评价,均低于标准限值。
从变化趋势看,21日至23日21时事故地下风向3500 米处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浓度显著降低。
新丰河:闸内23日17时氨氮浓度为462毫克/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230倍;二氯甲烷为0.339毫克/升,超标16.0倍;化学需氧量为294毫克/升,超标6.4倍;二氯乙烷为0.0878毫克/升,超标1.9倍;三氯甲烷为0.141毫克/升,超标1.4倍。闸外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新农河:闸内因水少无法采样,闸外因退潮无法采样。
新民河:闸内23日17时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闸外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灌河入海口、厂区排污口下游3公里2个点位23日17时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继续组织全省监测力量开展现场应急监测。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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