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山东省受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投诉渠道》:
根据鲁政办发明电〔2019〕12号文件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于市级以下(含市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国有企业欠款,由各市负责处理,请投诉企业、个人向相应的市清欠工作专班进行投诉;对于省级政府、各部门、省属国有企业欠款及市清欠工作专班不予处理的,请投诉企业、个人向省清欠工作专班投诉。
济宁清欠工作专班
电话:0537-2967147,
0537-2967466
邮箱:jnqqzk@ji.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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