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严厉打击涉水企业违法排污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案件的发生,2019年3月25日至29日,组织7个检查组开展了全市涉水企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现对发现的第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例进行通报。 1、任城区山东博通新能源有限公司,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至今未验收,标准化排污口未投用;雨水管网积满污水,厌氧罐周围积存罐内溢出的污泥;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厂区跑冒滴漏严重,酸臭气味刺鼻。 2、任城区李营街道孟宪洼沟,该沟内水质较差(硫酸盐 5.61x103mg/L,悬浮物 114mg/L),主要来水有鲁西矿业和沿路居民生活餐饮废水,沟渠有异味,有煤泥沉淀。 3、兖州区济宁市彤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车间印染工序冲洗废水未经处理,排入颜店镇工业园区府前路雨水管网,流入鸟儿洼沟。 4、曲阜市山东公用集团曲阜水务有限公司,企业实际处理水量超过设计处理能力;曝气池、二沉池污泥老化死亡较多,污泥浓度过高;污泥浓缩池内污泥通过临时泵及软管排放至周边空地,形成地渗;预浓缩池溢流出的回流污泥及污水流淌至浓缩池周边空地。 5、泗水县天源食品有限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产生臭气的环节采取加盖和收集处理措施。 6、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原料库未完全密闭,四周用防风抑尘网围挡,内部无喷淋降尘设施。 7、微山县韩庄镇许庄村,村西有零星肉鸭散养户,检查时,有少量粪污外溢。 来源:济宁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