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印发《关于以市为单位统筹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指导意见》,从强化市级统筹责任入手,对全省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以市为单位逐步实现“五个基本统一”。
推进市域内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收入政策基本统一。同一市域内逐步实现各县域间工资津贴补贴项目设立、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基本统一,对今后新出台的工资津贴补贴调整政策,调整幅度要向收入水平较低的县倾斜,努力实现“同职同待遇、同市同待遇”。稳步提高基层人员待遇水平,乡镇工作人员(含教师)收入水平要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
推进市域内县乡机构运转经费保障标准基本统一。建立统一规范、动态管理的县乡机构运转经费分类分档定额标准体系,力争同一市域内各县域间同类部门、同类乡镇、同类行政村执行大体相当的运转经费基本保障标准,保证基层单位履行职能和正常运转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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