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统计局发布2018年济宁平均工资主要数据,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4158元,与2017年的60669元相比,增加了3489元,增长5.8%。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5213元,与2017年的61909元相比,增加了3304元,增长5.3%。
据介绍,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的统计范围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商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对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2018年,在整体经济增长放缓的大环境中,我市经济运行平稳,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尤其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背景下,煤炭、工程机械、能源化工等传统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深入推进,相关行业加快转型,企业提质增效、经济效益快速增长,促进行业工资水平明显提高。
此外,我市在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年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持续增加,推动文化、健康、养老等相关行业平均工资较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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