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度金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人才需求情况,现将金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 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5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和所在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审计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9:00-7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报名网站: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xia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按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10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9年7月22日9:00-7月27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9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通过初审后,于7月11日9:00至16:00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金乡县金山街中段217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不实行网上缴费,免收考务费。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须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临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4)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6)限制户口的岗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2019年7月5日前落户);(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有效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相同岗位招聘人数在9人(含)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人数为10-14人的,面试人数统一确定为28人)。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安排在同一考评组。 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按岗位分组,本人抽签确定说课顺序及课题。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化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面试组织实施部门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察 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在招聘工作中曾被招聘主管部门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考察结果不得确定为合格。 (二)体检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的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聘用 需要选岗的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单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择用人单位。选岗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不诚信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7-8772185 监督电话:0537-8721797 招聘简章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金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19年金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应聘须知.doc 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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