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 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引起社会广泛 关注。《意见》指出,对持载明姓名、本人相片和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儿童,6至14周岁的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6周岁(含6周岁)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实行免费乘车(9座及以下客车除外),6周岁(含6周岁)以下、单独占用座位的执行客票半价优待。
孙文剑指出,《意见》中提出的关于儿童乘车的问题,只适用于乘坐道路客运班车,也就是通常大家所说的长途大巴、农村客运,不适用公交、地铁以及民航、铁路等其他交通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