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通过深化“清四乱”专项行动,集中开展了“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全力构建“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无违河湖。同时,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河湖巡查、保洁、执法等日常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监管,河湖巡查保洁已全部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
年底前全部完成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
为严格实行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加强水域岸线保护,今年,我市将 “清河行动回头看”、河湖“清四乱”、河湖采砂专项整治、水库垃圾围坝治理等全部纳入专项行动合并实施。按照《山东省河湖违法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要求,对河湖存在的各类违法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核查整治了河湖管理范围内存在的漏查漏报、新增反弹以及整改标准不高等涉河湖各类违法行为,实现了河、湖、水库、河湖湿地全覆盖。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推动我市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我市将加大河湖巡查管护力度,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河湖违法问题动态清零,努力构建无违河湖。在水域岸线管控方面,今年年底前我市将全部完成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同时,严格河湖水域岸线利用空间管控,把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纳入国土空间管控总体规划一张图管理,推进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此外,充分发挥河湖警长作用,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和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非法排污、设障、捕捞、采砂等涉河湖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河湖执法合力,维护正常水事秩序。对非法采砂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巩固前期“清零整治”成果,严格防范非法采砂反弹。
全市河湖管护、保洁工作全部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
我市全面建立了河湖巡查保洁与城乡环卫一体化结合机制,全市河湖管护、保洁工作全部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各县 市区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实施市场化、物业化管理,落实河湖管护人员。同时,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了河湖管护、 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长效管护机制。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已有1097位河湖管护人员正式上岗。河湖管护人员具体承担河湖巡查、保洁和 信息报送等日常管护任务,真正打通了河湖管护保洁“最后一公里”。
我市各县市区将根据河湖管护任务要求,明确河湖管护经费落实渠道,制定年度计划,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同时,鼓励引入市场机制,适合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工程维护、河道疏浚、水域保洁、岸线绿化等管护任务,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
此外,各县市区还建立健全了保洁考核机制,除了明确规定的陆域保洁和水域保洁范围外,还对保洁要求、保洁标准以及考核方式和频次进行了细化。其中,考核将采用年终考核与平时督查相结合进行。沿河湖镇街负责对河湖保洁的日常监管,镇村级两级河长以及河管员将按照巡河频次要求进行巡河,检查保洁人员、设备到位情况,检查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作。而河道保洁也将作为县市区河长制工作的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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