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秋季农作物进入集中收割期,我市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全面启动。近日,记者从市禁烧办了解到,根据《济宁市2019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9月25日至11月5日,我市进入秋季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在此期间,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到一个火点”。 根据《方案》,我市将严格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以乡镇管区为单位建立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在田间地头设立禁烧值守点,明确责任人、配备必要的灭火应急设备,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实行 24小时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同时,我市有关县(市、区)将与外市相邻的县,市域内相邻的县、乡、村之间分别建立秸秆禁烧联动机制,签订边界秸秆禁烧联动协议,制定预防秸秆露天焚烧的联动应急预案,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确保秸秆禁烧监管全覆盖、无缝隙。 为鼓励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的效率和水平。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我市将实行禁烧监控平台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完善火情应急预案、火情应急队伍、配齐应急设备和器材,一旦出现险情,保证人员、设备能立即到位,将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技防、人防相结合,实现对露天焚烧行为的实时高效管控。 在秸秆资源化利用方面,我市各县(市、区)将根据当地种植业、养殖业特点和秸秆资源的数量、品种,结合秸秆利用现状,深度挖掘秸秆利用价值,广泛开辟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同时,大力推广成熟适用的秸秆利用技术,合理安排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的优先时序,让农作物秸秆尽量因地制宜及时消化处理。并将鼓励发展秸秆收、运、储和加工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合作组织,探索建立有效的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存及运输体系。 此外,将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露天焚烧秸秆责任人给予行政经济处罚;涉及焚烧他人秸秆、因焚烧秸秆烧伤烧死树木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将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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