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0月8日讯 10月8日,记者从工信部官方网站获悉,近日工信部对11家机动车生产企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这11家被处罚企业分别是山东鸿运达专用车有限公司、山东巴士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长春扶桑汽车改装有限公司、河南豪骏专用车车辆有限公司、河南皇马车辆有限公司、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大志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河南丰收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梁山长虹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长沙梅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杭州)。 对这11家机动车生产企业,工信部责令其停止生产和销售违规产品,并撤销产品《公告》;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公告》新产品申报资格,整改完成后工信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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