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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7 15: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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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发布我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第二批拟认定化工重点监控点公示》。
根据《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号)有关规定,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将第二批拟认定的65家化工重点监控点进行公示,济宁市3家入选省第二批拟公布化工重点监控点名单,分别是:华勤橡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益大新材料有限公司。
监控点认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所在市、县(市、区)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山东省渤海和黄海海洋生态红线等相关要求;
(二)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
(三)生产、储存装置与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点的距离符合安全、卫生防护等有关要求;
(四)当年度没有受环保限批、挂牌督办,不存在限期整改未完成事项;
(五)厂区须连接成片;
(六)上年度税收贡献在1亿元以上,并且主营业务收入石化企业在50亿元以上(炼油企业须有使用进口原油资质)、煤化工企业在30亿元以上、其他企业在10亿元以上;或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税收贡献在5000万元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工艺装备水平国内领先、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国内第一的企业;
(七)拥有较为成熟的延伸产业链规划项目,具有能够满足发展需要的建设空间;
(八)新一轮评级评价安全、环保单项评级均在85分以上,并且总评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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