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银行日前因当地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引发了储户集中办理业务的现象。为此,3月13日,泰安市政府、市公安局紧急发布通告辟谣,该银行与此案无关,且资金雄厚、经营良好。 3月15日,第一财经记者以客户咨询身份致电泰安银行部分分支网点,接电工作人员表示,该行经营一切正常,客户可以正常办理业务。谣言起因之一是该行有一处网点与华通(集团)(涉非吸案主体之一)距离较近,部分前往华通集团追款人员排队范围扩大到该支行区域,被部分人员拍摄后传播。 3月12日,泰安高新警方发布一则情况通报,山东泰通金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泰通金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现已由泰安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新等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随后,网上有消息流传称,泰安银行与该公司存在关联,该行部分营业网点出现了储户扎堆办理业务的情况。 泰安银行客服人员对记者称,一部分客户听信谣言后以为该行与前述涉案公司有关联,集中前往取款;还有一部分涉及“非吸案”的客户配合公安部门要求到该行打印资金流水明细。 3月13日,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表示,3月12日以来,泰安银行部分营业网点储户集中办理业务,由于人员较多、业务量大,出现办理过程较慢等现象。泰安银行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合法金融机构,是人民银行存款保险的投保单位,资金雄厚,经营良好,具备保障人民群众存款安全的综合实力。
泰安市人民政府提醒,泰安银行的营业时间为08:30—17:00,请广大储户合理安排时间,避开高峰期办理相关业务,不听信谣言、不以讹传讹,避免个人切身利益受到损失。并强调,泰安银行与山东华通集团、泰通金服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擅自编造、传播金融系统的不实言论,是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危害经济金融安全乃至社会稳定的行为,必将依法受到法律严惩。 同日,泰安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显示,近日,泰安市居民李某、曹某某、张某某等人利用网络散布有关泰安银行的不实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理。
泰安银行官网已转发上述通告及通报。上述泰安高新警方发布的通报要求,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泰安本地集资参与人,应在通报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收款凭证、宣传资料、相关银行交易明细等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登记。 泰安银行是地方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最早成立于1986年,先后经历了城市信用社、泰安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商业银行、泰安银行等发展时期。2007年8月,组建成立泰安市商业银行,2015年11月更名为泰安银行。目前注册资本29亿元,员工1400余人,目前下设80个网点,包括一家营业部,一家异地分行。 股东信息显示,泰安银行前五大股东包括泰安泰山控股有限公司 、泰安市泰山投资有限公司、泰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泰安市泰山区财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泰安市财政局。 截至去年上半年末,泰安银行资产总额1112.91亿元,较年初增长10.47%;负债总额1027.62亿元,较年初增长10.73%。其中,各项存款余额893.78亿元,贷款余额654.56亿元。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44亿元,同比增长4.14%;实现净利润3.53亿元,同比增长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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