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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5 08: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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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能源局坚持煤矿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双管齐下,深入了解煤矿企业需求,积极行动、精准施策,加大对疫情影响企业帮扶力度,有力保障全市45处煤矿有序复工复产。
济宁市能源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周密部署全市煤矿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督促各煤矿企业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工作机制、完善防控措施,制定下发《全市煤矿复工复产防疫导则》,提出11个方面58条具体措施,明确井下作业现场、井下运输车辆、地面办公区域、生产车间、浴室、宿舍、餐厅等地点的防疫工作标准,指导全市煤矿做好职工返岗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成立督导组对全市煤矿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专项督导,了解企业生产存在的难题,指导帮助有关煤矿根据返岗人员情况,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充分利用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手段减少现场作业人员,达到生产效率最大化。
“因疫情防控交通管制,供应方微山县的民爆物品运输车辆在区县间通行受限,而鱼台县鹿洼煤矿民爆物品贮存量不足,复工生产存在一定困难。我们了解这一情况后,迅速与微山县有关部门沟通,为民爆物品运输供应开启‘绿色通道’。”济宁市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建立了由各煤矿矿长组成的信息沟通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通过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平台,及时掌握各煤矿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卡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各煤矿企业在人员、物资及运输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煤矿安全生产做好保障。
为做好电煤供应,市能源局充分发挥协调服务职能,协调推进兖矿、淄矿、济矿集团等所属煤矿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迅速复工复产,并帮助企业解决电煤运输困难,以保证发电企业长协煤炭兑现供应。据统计,1月份济宁市各类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34.0亿千瓦时,全社会完成用电量26.71亿千瓦时,全力保障全市电力供应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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