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懂法的朋友吗,我前两年买的 房子,18年底的时候小区第一次供暖,我正常用暖,没有问题,19年底的时候我没在那住就没开暖气,但在19年12月份的时候回去看了下,发现地暖是热的,因为害怕被收取暖费就当即向 热力公司打电话,希望停止供暖。热力公司表示工人正在关闭没采暖 家庭的阀门,马上就关到我那里。可是在2020年1月份我家楼下住户通过物业告知我家可能漏水,他家里几处房顶都阴水。我回到家发现厨房,客厅水满了,其余房价地板砖均返碱,下面均已经泡透。所有房间墙贴地面50公分处起皮 发霉,所有卧室门套开裂。经排查发现是室内地暖分集水器哪里,塑料主管和分集水器丝松动,在缓慢滴水,而且暖气根本没停水,还是热的。估计滴了一个月。现在有以下几个问题?
出了这种事谁该负责任,第一我一直没动过哪里,装修也没动(第一年供暖没问题)。第二我找到热力公司,热力表示室内属于用户自理,他们只付少部分责任(没给我关暖气)。第三,通过物业找到开发公司,其表示我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动过分集水器,交房时压力没问题,第一年供暖也没问题,极大可能是我自己动的。我该自认倒霉还是跟他们打官司或者 网上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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