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济宁市2020年雷霆治污专项攻坚行动方案》,5月25日至5月29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6个检查组开展雷霆攻坚全市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专项执法行动,并对石化、化工、焦化、制药、橡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排放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邹城市
太平镇山东奔腾漆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树脂合成车间和制漆车间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VOCs治理一厂一策显示,该公司VOCs年排放总量349.66吨,但危废转移联单显示该公司2019年仅产生废活性炭7.699吨,活性炭更换频次明显不足。
兖州区
新兖镇兖州环亚挂车制造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车间内焊接工序正在生产,多处焊接点位未在集气罩下作业,大量焊接烟气无组织排放;擅自新建喷砂房一处,喷砂房周边地面积尘较多,使用后的废砂由企业存于喷砂房西侧坑内,喷砂房北侧原料砂露天堆存晾晒;排污许可证中涉及有组织废气排气筒两处,但实际建设三个排气筒,与排污许可证批复情况不符;未按要求上报上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危废处置协议到期,现场未提供新的危废处置协议。 (济宁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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