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通知,要求规范禁食动物分类管理,明确为指导养殖户合法合规经营、有序有效转产转型,在科学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对64种在养禁食野生动物确定了分类管理范围。
禁食野生动物:
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发布前养殖食用、不属于畜禽范围的陆生野生动物,不包括水生野生动物和以保护繁育、科学研究、观赏展示、药用、宠物等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
根据通知:
要积极引导停止养殖禁食野生动物。
对竹鼠、果子狸、豪猪等45种野生动物,要积极引导有关养殖户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养殖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处置工作。
确需适量保留种源用于科学研究等非食用性目的的,要充分论证工作方案的可行性,并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要规范管理允许养殖禁食野生动物。
对豚鼠、蓝孔雀、滑鼠蛇等19种野生动物,要会同有关部门分类制定管理措施和养殖技术规范,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检疫相关要求。
附表: 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
国家林草局要求,各地要迅速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对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把握,加强与养殖户的沟通交流,避免产生误解和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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