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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资讯] 济宁刘某某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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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4 08:54:32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2020-12-14 08: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啥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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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4 08: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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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华身份信息公开
被告人刘长华,男,1975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曲阜市。  
2006年3月23日因犯诈骗罪被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2008年10月10日因犯盗窃罪被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9年11月21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徐州市沛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次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邹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邹城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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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刘长华与被害人孙某1案发前系朋友关系。2007年,刘长华与孙某1伙同他人参与盗窃,刘长华被抓获,孙某1外出躲避,刘长华曾扬言报复检举人。2007年12月16日夜,刘长华与孙某1共乘一辆红色摩托车行驶至邹城市大束镇土旺村南岭一东西方向生产土路处商议事情。期间二人因故产生争执,随后双方在道路南侧生产地里发生厮打。  
打斗过程中,刘长华持霰弹枪将孙某1砸伤倒地,继而开枪击中孙某1头部,致孙某1颅脑严重损伤陷入昏迷,生命垂危。为湮灭罪证,刘长华从摩托车油箱中接汽油泼洒在孙某1身上,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后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案发后,刘长华将涉案枪支抛弃,将作案时穿着的带血迹衣物销毁。经鉴定,被害人孙某1系生前被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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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4 09: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拿着枪是真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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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4 09: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被烧死太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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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4 09: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惨无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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