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此次征地涉及济宁40个村庄,具体内容如下: 01济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济宁高新区2020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0年11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H〔2020〕141号)批准征收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10.8331公顷。现公告如下:1 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1宗地一:位于接庄街道接庄村,总面积10.8331公顷,涉及接庄街道接庄村土地10.8331公顷,其中:耕地7.5358公顷、农村道路0.7398公顷、果园0.3002公顷、建设用地2.2573公顷(城市1.1975公顷、采矿用地1.0598公顷)。该宗土地作为教育用地。2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2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3 交付土地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鲁政土字H〔2020〕141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 济宁高新区2020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0年11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H〔2020〕115号)批准征收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2.5937公顷。现公告如下:1 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1宗地一:位于柳行街道东杨庄村,总面积0.2814公顷,涉及柳行街道东杨庄村土地0.281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2814公顷(城市0.2814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2宗地二:位于柳行街道东杨庄村,总面积1.9336公顷,涉及柳行街道东杨庄村土地1.933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9336公顷(城市1.9336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3宗地三:位于柳行街道东杨庄村,总面积0.3787公顷,涉及柳行街道东杨庄村土地0.378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3787公顷(城市0.3787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4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2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3 交付土地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鲁政土字H〔2020〕115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 济宁高新区2020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0年11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H〔2020〕116号)批准征收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7.2285公顷。现公告如下:1 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1宗地一:位于接庄街道宋楼村,总面积0.7554公顷,涉及接庄街道宋楼村土地0.755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7554公顷(村庄0.7554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2宗地二:位于洸河街道杨楼村、王庄村、苏西村,总面积6.4731公顷,涉及洸河街道杨楼村土地1.818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8182公顷(城市1.8182公顷);涉及洸河街道王庄村土地1.642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6424公顷(城市1.6424公顷);涉及洸河街道苏西村土地3.012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3.0125公顷(城市3.0125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商住用地。3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2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3 交付土地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鲁政土字H〔2020〕116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 济宁高新区2020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0年10月2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H〔2020〕50号)批准征收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24.3555公顷。现公告如下:1 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1宗地一:位于王因街道苗营村、西仁美村,总面积8.51公顷,涉及王因街道苗营村土地1.3333公顷,其中:耕地1.0811公顷、农村道路0.2522公顷;涉及王因街道西仁美村土地7.1767公顷,其中:耕地6.3948公顷、农村道路0.5430公顷、建设用地0.2389公顷(公路用地0.2389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2宗地二:位于接庄街道东贾村,总面积2.1853公顷,涉及接庄街道东贾村土地2.1853公顷,其中:耕地2.1452公顷、农村道路0.0401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3宗地三:位于接庄街道宗营村、接庄村,总面积13.6602公顷,涉及接庄街道宗营村土地6.8947公顷,其中:耕地6.3779公顷、农村道路0.0268公顷、沟渠0.4900公顷;涉及接庄街道接庄村土地6.7655公顷,其中:耕地6.2419公顷、农村道路0.3497公顷、沟渠0.1739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4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2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3 交付土地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鲁政土字H〔2020〕50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 济宁高新区2020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0年12月1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H〔2020〕166号)批准征收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17.7703公顷。现公告如下:1 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1宗地一:位于接庄街道前苏村,总面积0.4752公顷,涉及接庄街道前苏村土地0.4752公顷,其中:耕地0.4752公顷。该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2宗地二:位于接庄街道前苏村,总面积0.3506公顷,涉及接庄街道前苏村土地0.3506公顷,其中:耕地0.3123公顷、农村道路0.0383公顷。该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3宗地三:位于柳行街道田庄村、东黄庄村,总面积0.262公顷,涉及柳行街道田庄土地0.2026公顷,其中:耕地0.2026公顷;涉及柳行街道东黄庄村土地0.059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594(公路用地0.0594公顷)。该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4宗地四:位于柳行街道田庄村,总面积0.7069公顷,涉及柳行街道田庄村土地0.7069公顷,其中:耕地0.6180公顷、农村道路0.0889公顷。该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5宗地五:位于柳行街道南营村,总面积1.6953公顷,涉及柳行街道南营村土地1.6953公顷,其中:耕地1.5693公顷、建设用地0.1260公顷(城市0.126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6宗地六:位于柳行街道南营村、柳行村,总面积2.588公顷,涉及柳行街道南营村土地2.5869公顷,其中:耕地2.2320公顷、农村道路0.2303公顷、建设用地0.1246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1246公顷);涉及柳行街道柳行村土地0.001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011公顷(城市0.0011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7宗地七:位于柳行街道柳行村、杨桥村,总面积1.7414公顷,涉及柳行街道柳行村土地1.6931公顷,其中:耕地1.1194公顷、农村道路0.0010公顷、建设用地0.5727公顷(城市0.5727公顷);涉及柳行街道杨桥村0.0483公顷,其中:耕地0.0483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8宗地八:位于接庄街道前栗村、后栗村,总面积2.2851公顷,涉及接庄街道前栗村土地0.3299公顷,其中:耕地0.3299公顷;涉及接庄街道后栗村土地1.9552公顷,其中:耕地1.8786公顷、农村道路0.0326公顷、建设用地0.044公顷(城市0.0249公顷、公路用地0.0191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9宗地九:位于柳行街道塔口铺村,总面积2.0110公顷,涉及柳行街道塔口铺村土地2.0110公顷,其中:耕地1.9094公顷、农村道路0.1014公顷、建设用地0.0002公顷(公路用地0.0002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10宗地十:位于接庄街道西贾村,总面积1.0616公顷,涉及接庄街道西贾村土地1.0616公顷,其中:耕地0.3230公顷、农村道路0.0565公顷、设施农用地0.5307公顷、建设用地0.1514公顷(城市0.1514公顷)。该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11宗地十一:位于黄屯街道茶庵村,总面积0.1832公顷,涉及黄屯街道茶庵村土地0.1832公顷,其中:耕地0.1832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12宗地十二:位于接庄街道口头村,总面积0.8070公顷,涉及接庄街道口头村土地0.8070公顷,其中:耕地0.7945公顷、农村道路0.0125公顷。该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13宗地十三:位于接庄街道后苏村,总面积1.3232公顷,涉及接庄街道后苏村土地1.3232公顷,其中:耕地1.3232公顷。该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14宗地十四:位于黄屯街道高刘屯村,总面积1.0931公顷,涉及黄屯街道高刘屯村土地1.0931公顷,其中:耕地1.0931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路用地。15宗地十五:位于黄屯街道李屯村,总面积1.1867公顷,涉及黄屯街道李屯村土地1.1867公顷,其中:耕地1.1595公顷、农村道路0.0116公顷、有林地0.0156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路用地。16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2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2 交付土地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鲁政土字H〔2020〕166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 济宁高新区2020年第19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0年11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19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H〔2020〕138号)批准征收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28.3451公顷。现公告如下:1 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1宗地一:位于黄屯街道堌城村,总面积28.3451公顷,涉及黄屯街道堌城村土地28.3451公顷,其中:耕地9.5818公顷、农村道路0.6548公顷、有林地1.9793公顷、其他林地0.9242公顷、沟渠0.3649公顷、建设用地14.8401公顷(村庄14.8401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2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2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3 交付土地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19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鲁政土字H〔2020〕138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 济宁高新区2020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0年11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H〔2020〕139号)批准征收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3.2040公顷。现公告如下:1 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1宗地一:位于洸河街道杨楼村、江庄村,总面积3.2040公顷,涉及洸河街道杨楼村土地2.316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2.3167公顷(城市2.3167公顷);涉及洸河街道江庄村土地0.887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8873公顷(城市0.8873公顷)。该宗土地作为监教场所用地。2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2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3 交付土地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鲁政土字H〔2020〕139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 济宁高新区2020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0年12月1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H〔2020〕154号)批准征收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22.9308公顷。现公告如下:1 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1宗地一:位于黄屯街道堌城村,总面积0.2221公顷,涉及黄屯街道堌城村土地0.2221公顷,其中:耕地0.2221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商服用地。2宗地二:位于柳行街道田庄村,总面积0.9299公顷,涉及柳行街道田庄村土地0.9299公顷,其中:耕地0.4637公顷、设施农用地0.4662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商服用地。3宗地三:位于柳行街道田庄村、东黄庄村,总面积1.718公顷,涉及柳行街道田庄村土地1.4361公顷,其中:耕地1.4361公顷;涉及柳行街道东黄庄村土地0.281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2819公顷(公路用地0.2819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商服用地。4宗地四:位于柳行街道田庄村,总面积1.7426公顷,涉及柳行街道田庄村土地1.7426公顷,其中:耕地1.4133公顷、农村道路0.3293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商服用地。5宗地五:位于接庄街道后苏村,总面积0.5762公顷,涉及接庄街道后苏村土地0.5762公顷,其中:耕地0.5573公顷、农村道路0.0189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6宗地六:位于接庄街道后苏村,总面积1.4285公顷,涉及接庄街道后苏村土地1.4285公顷,其中:耕地1.4285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7宗地七:位于接庄街道口头村,总面积2.2289公顷,涉及接庄街道口头村土地2.2289公顷,其中:耕地2.2289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8宗地八:位于黄屯街道高刘屯村,总面积0.6740公顷,涉及黄屯街道高刘屯村土地0.6740公顷,其中:耕地0.674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商住用地。9宗地九:位于黄屯街道东岗村,总面积3.0006公顷,涉及黄屯街道东岗村土地3.0006公顷,其中:耕地2.5567公顷、农村道路0.3841公顷、其他林地0.0598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10宗地十:位于接庄街道宋楼村,总面积1.3333公顷,涉及接庄街道宋楼村土地1.3333公顷,其中:耕地1.3051公顷、农村道路0.0282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11宗地十一:位于接庄街道口头村,总面积2.0037公顷,涉及接庄街道口头村土地2.0037公顷,其中:耕地2.0037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12宗地十二:位于接庄街道前苏村,总面积2.0406公顷,涉及接庄街道前苏村土地2.0406公顷,其中:耕地2.0406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13宗地十三:位于黄屯街道岗上村,总面积5.0324公顷,涉及黄屯街道岗上村土地5.0324公顷,其中:耕地5.0324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14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2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3 交付土地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鲁政土字H〔2020〕154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 济宁高新区2020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0年12月1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H〔2020〕182号)批准征收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8.4102公顷。现公告如下:1 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1宗地一:位于接庄街道王回庄村、后苏村、前苏村,总面积3.56公顷,涉及接庄街道王回庄村土地2.5776公顷,其中:耕地2.0685公顷、农村道路0.4019公顷、沟渠0.1072公顷;涉及接庄街道后苏村土地0.5942公顷,其中:耕地0.3933公顷、农村道路0.2009公顷;涉及接庄街道前苏村土地0.3882公顷,其中:耕地0.2587公顷、农村道路0.1295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园与绿地用地。2宗地二:位于接庄街道高庙村、后苏村,总面积0.7805公顷,涉及接庄街道高庙村土地0.6732公顷,其中:耕地0.6376公顷、农村道路0.0356公顷;涉及接庄街道后苏村土地0.1073公顷,其中:耕地0.1046公顷、农村道路0.0027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路用地。3宗地三:位于王因街道街道后仁美村、黄屯街道堌城村,总面积4.0697公顷,涉及王因街道后仁美村土地0.4366公顷,其中:耕地0.3636公顷、农村道路0.0122公顷、沟渠0.0608公顷;涉及黄屯街道堌城村土地3.6331公顷,其中:耕地2.0483公顷、农村道路0.1473公顷、林地0.1346公顷、其他林地0.0266公顷、果园0.0464公顷、建设用地1.2299公顷(村庄1.2299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路用地。4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2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3 交付土地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鲁政土字H〔2020〕182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 济宁高新区2020年第1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0年11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1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H〔2020〕140号)批准征收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32.4476公顷。现公告如下:1 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1宗地一:位于接庄街道前栗村,总面积2.3292公顷,涉及接庄街道前栗村土地2.3292公顷,其中:耕地1.0479公顷、果园1.2081公顷、沟渠0.0732公顷。该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2宗地二:位于王因街道苗营村、西仁美村、前仁美村、接庄街道后苏村,总面积23.3164公顷,涉及王因街道苗营村土地1.1475公顷,其中:耕地1.0889公顷、农村道路0.0586公顷;涉及王因街道西仁美村土地0.0011公顷,其中:农村道路0.0011公顷;涉及王因街道前仁美村14.1644公顷,其中:耕地13.8649公顷、农村道路0.054公顷、沟渠0.2455公顷;涉及接庄街道后苏村土地8.0034公顷,其中:耕地7.5314公顷、农村道路0.2434公顷、沟渠0.2286公顷。该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3宗地三:位于王因街道苗营村、前仁美村、接庄街道高庙村、王回庄村,总面积6.802公顷,涉及王因街道苗营村土地0.0193公顷,其中:耕地0.0125公顷、农村道路0.0068公顷;涉及王因街道前仁美村土地2.6468公顷,其中:耕地2.4941公顷、农村道路0.0926公顷、沟渠0.0601公顷;涉及接庄街道高庙村2.2922公顷,其中:耕地2.1541公顷、农村道路0.1293公顷、沟渠0.0088公顷;涉及接庄街道王回庄村土地1.8437公顷,其中:耕地1.7275公顷、农村道路0.1156公顷、沟渠0.0006公顷。该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4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2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3 交付土地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1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鲁政土字H〔2020〕140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 济宁高新区2020年第2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0年12月1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2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H〔2020〕184号)批准征收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13.3501公顷。现公告如下:1 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1宗地一:位于接庄街道接庄村,总面积1.2139公顷,涉及接庄街道接庄村土地1.2139公顷,其中:耕地1.1918公顷、建设用地0.0221公顷(公路用地0.0221公顷)。该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2宗地二:位于接庄街道东村、接庄村,总面积12.1362公顷,涉及接庄街道东村土地1.6652公顷,其中:耕地1.4740公顷、农村道路0.1912公顷;涉及接庄街道接庄村土地10.4710公顷,其中:耕地9.6751公顷、果园0.2945公顷、农村道路0.5014公顷。该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3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2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3 交付土地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2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鲁政土字H〔2020〕184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 济宁高新区2020年第25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0年12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25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H〔2020〕169号)批准征收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1.0052公顷。现公告如下:1 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1宗地一:位于接庄街道前栗村,总面积1.0052公顷,涉及接庄街道前栗村土地1.0052公顷,其中:耕地0.6435公顷、沟渠0.1409公顷、农村道路0.0942公顷、建设用地0.1266公顷(城市0.1266公顷)。该宗土地作为文化设施用地。2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2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3 交付土地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第25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鲁政土字H〔2020〕169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 济宁刘屯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近日,《关于济宁刘屯(唐口)220KV 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发布。从《批复》中可知,此次征地面积0.999公顷(14.985亩),土地所属为济宁市任城区唐口街道刘屯村。批复意见:同意将济宁市任城区上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总计土地0.9990 公顷,并将该宗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宁供电公司,出让期 50 年,用于济宁刘屯(唐口)220KV 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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