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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资讯] 厉害了,啥都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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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0 13:19:59 来自手机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内环高架

电力交通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通 告


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主城区内环高架电力交通设施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盗窃主城区内环高架施工电缆、钢筋、钢板等物品违法犯罪活动。

二、严厉打击盗割内环高架正在使用的照明电缆、护栏灯、警示灯等电力交通设施违法犯罪活动。

三、严厉打击收购、代为销售、窝藏、隐匿、转移有赃物嫌疑的电缆、钢筋、钢板等物品违法犯罪活动。

四、严正警告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必须悬崖勒马,立即停止违法犯罪活动,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凡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等有立功表现的,可视其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凡在规定限期内拒不投案自首,或者执迷不悟,继续顶风作案的违法犯罪人员,坚决依法从重惩处。

六、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同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勇于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进行保护,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协助破获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的举报人,将视情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济宁市公安局

2021年3月20日


 
 

 

厉害
发表于 2021-3-20 16: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厉害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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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0 16:13: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干啥都行,就是别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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