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地块一:拟征收地块位于颜店镇翟一村,东至翟一村耕地,西至翟一村耕地,南至翟一村耕地,北至翟一村、翟二村耕地。该地块涉及颜店镇翟一村。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地块二:拟征收地块位于颜店镇翟一村,东至翟一村耕地,西至翟一村耕地,南至翟一村耕地,北至翟一村耕地。该地块涉及颜店镇翟一村。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地块三:拟征收地块位于大安镇西北店村,东至西北店村农村道路,西至西北店村林地,南至西北店村林地,北至西北店村林地。该地块涉及大安镇西北店村。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02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 兖州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两个区片,其中三级区片每亩补偿6.5万元,四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 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4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兖州区自然资源局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03
其他事项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 2021 年3月25日至 2021年4月25日由兖州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 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兖州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兖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大安国土分局(05373415956), 颜店国土所(05373798459)。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4日
大安镇东葛村拆迁
您的问题大安镇答复如下:经调查,大安镇东葛村目前无拆迁计划。
兖州十排房老旧小区改造
您的问题,鼓楼街道办事处答复如下:十排房小区暂无拆迁计划。
颜店镇王家桥村搬迁问题
兖州区颜店镇回复:王桥村共有262户,已经拆迁了254户,还剩余8户。由于这8户对拆迁政策不认可,所以没有签订拆迁协议。下步将继续入户给群众讲解政策,争取早日全部签订拆迁协议,从而全部完成搬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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