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经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20年11月26日被济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滥用职权罪,经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12月10日被执行逮捕。
>>>>受贿十数万元导致26名罪犯收到处分 本案由济宁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于2021年2月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2015年至2017年初,被告人李某某在**监狱担任**监区副主任科员期间,利用自己的工作之便,为亲友谋取私利,严重违反监狱规定,为服刑人员提供的手机联系亲友,或本人直接联系服刑人员的亲友,让32名服刑人员的亲友转账共计110010元,并私自给闫某某、彭某某等服刑人员从监狱外购买香烟、茶叶及日常用品等物品,并将上述物品捎带至监狱内,致使在押的26名服刑罪犯受到监狱处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20年11月25日,被告人李某某主动到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投案。
文章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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