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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7 10: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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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湖新区勤务大队了解到: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湖新区勤务大队决定从2021年9月27日起,启用下列电子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道路标志、标线指示行驶,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新增电子监控设备位置如下:
1、太白湖新区火炬路与临菏路口北300米处卡口
2、太白湖新区矿外路与临菏路口北200米处卡口
3、太白湖新区接石线与临菏路口北100米处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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