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1-10-26 10:21:03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1年10月25日晚,五莲县发现1例核酸检测阳性患者,26日凌晨,经专家组会诊,确定为新冠肺炎(普通型)。患者赵某某,现居住五莲县城区,目前已对赵某某的密接、次密接、风险人员开展全面排查、追踪、管控。经流调,其主要活动轨迹为:
15日,由日照西乘坐G2259列车至银川,15—17日,活动主要场所为银川星悦家酒店、酒店右侧桥对面面馆、金凤区烟墩巷乡溪美地工地附近、九一饭店、兴庆区韦家宴、交通物流园鑫德隆服务站及拉面馆、陇上红私房菜等。
18日,乘G2261银川—日照高铁,到达日照西站,下车后乘日照—五莲301公交车在弘丰大厦下车。
19日,早上8:00多到小区物业报备后,自驾到康复医院做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到小陈菜店买菜。
20日—25日,主要在工作单位和居住小区附近活动,活动场所有:洪凝中心小学门口、康都大药房、山城全鸡店、集后市场、得利超市、马德红百货店、西罗山商场、“十里书香”售楼处、袁公路练字坊、希望美术教育等。
25日,自驾去康复医院就诊,后转诊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核酸检测阳性,经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普通型),随后转至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请近期与该确诊病例活动的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到过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入住酒店报备个人信息,居家隔离不外出,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莲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