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至10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宝海、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任广德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 在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审议了市监察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园区体制机制改革暨“双招双引”情况的报告、关于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对“两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法院关于全市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宣读了人事议案。 在分组审议的基础上,会议对市政府关于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及其他事项。 会议要求,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密切联系群众、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目标,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着力锻造过硬干部队伍。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业主满意度为目标,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协同作用,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不断深化园区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园区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用改革创新之力推动“双招双引”提质增效,加快实现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要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分析发现问题根源,明确整改责任,加强制度落实,不断优化财政资源分配,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预算联网监督平台作用,突出重点项目、重大支出,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效果,推动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审判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牢牢把握核心要义,把《民法典》的新理念、新原则贯穿到审判执行的各环节,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成华,副市长王宏伟,市法院院长李胜良,市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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