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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8 15: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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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共10件,涉及青岛、枣庄、烟台、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滨州、菏泽10市,涵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非法排放、倾倒含重金属废水,通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私设旁路或暗管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污等多类违法行为。
山东济宁某食品有限公司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案2021年6月6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接群众举报,反映该企业人为干扰自动监测设施采样,偷排污水。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发现,2021年4月9日至18日、4月20日至30日、5月2日至7日、5月9日至10日相应时段,该企业外排废水总磷、总氮、化学需氧量、氨氮数据保持不变。经查证,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外排污水无法稳定达标,在外排污水自动监测设备探头处人为加挂水桶,将探头浸泡在清水中,干扰了自动监测设备对外排废水的污染物浓度监测。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污水外排口(DW001)水体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总磷浓度超标0.18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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