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县委书记娄海,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中失职失责,未认真组织核查事实,批准发布信息不实的情况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丰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郑春伟,,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中失职失责,未认真组织核查事实,同意发布信息不实的情况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内职务,责令辞去县长职务。 丰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苏北,,未认真核查事实,发布信息不实的情况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寸贤,对分管的计划生育、卫生健康工作不负责任,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履职不力、失管失察,决定给予其政务降级处分。 徐州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高伟,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严重失职失责,涉嫌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丰县欢口镇党委书记徐善修,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严重失职失责,涉嫌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丰县欢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邵红振,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严重失职失责,涉嫌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丰县县委统战部三级主任科员陈修峰,对分管的计划生育工作不负责任,失管失察,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丰县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程言伟,对分管的治安工作不负责任,对管辖范围内存在的虐待行为失管失察,对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救助工作组织推动不到位,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丰县信访局副局长殷宪方,对分管的计划生育工作履职不力、失管失察,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丰县公安局欢口派出所所长渠辉,未经深入核查办理户口登记,对管辖范围内存在的虐待行为失管失察,对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救助工作落实不力,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丰县欢口镇综治办史瑞红,对管辖范围内存在的虐待行为失管失察,对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救助工作组织落实不力,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丰县欢口镇原民政助理于法贞,违规办理婚姻登记、变更结婚证登记时间,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丰县欢口镇计生站于秀娟,对严重超生问题隐瞒不报、放任不管,决定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 丰县欢口镇李庄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李劲松,对严重超生和虐待行为放任不管,对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不力,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责令辞去村民委员会主任职务。 丰县欢口镇李庄村村民委员会原主任董正培,对虐待行为和严重超生放任不管,对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不力,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丰县欢口镇李庄村党总支副书记董青华,对严重超生问题放任不管,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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