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5日21点47分,一辆私家车和乘客在金乡县鸡黍镇介庙村西侧介庙桥南侧无任何防护措施和警告标志处坠河,造成两人身亡重大事故!事发时司机未酒驾、毒驾等任何危险驾驶行为。
金乡县交通局作为道路管理者,没有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事实清楚。司机未有任何危险驾驶行为,由于金乡县交通局没有尽到管理职责,与造成两人坠河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金乡县交通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请问金乡县人民法院是如何得出金乡县交通局无任何责任的结论和判决的?
到底是糊涂官判糊涂案,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相信大家看完这篇文章就有所定论!
事发时,事发地点周边环境: 1、公路是正对着河道,而不是桥梁,属于影响行车安全且不易被发现的危险地点; 2、出事地点无任何警告标志; 3、出事地点无任何防护措施; 4、出事路段未设置对向车行道分界线、未设置车行道边缘线; 5、出事路段未在连续急弯路段设置轮廓标; 6、出事路段无路灯,夜间一片漆黑,无任何防护有警示的河道很容易被误认为是道路。
出事时,夜间在车里不注意就看不见前方是路是河
该路段夜间路况,无路灯、道路前方正对着河道而不是桥
卫星地图可以看到,道路正直对着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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