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为进一步推动电子证照应用,助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和山东省大数据局联合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最大程度方便企业群众生产生活。 据介绍,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由山东省公安厅和山东省大数据局运用数字签名、安全算法等技术手段,按照国家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对外提供服务,具有身份核验、文件调用、证照校验等功能。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与实体居民身份证同步制发、变更和注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山东籍居民可通过“爱山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或“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出示、使用本人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社会机构和居民同样可通过“爱山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或“山东微警务”微信号对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真伪进行核验。 据了解,全省将全面推进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多领域多场景应用。在政务服务领域,全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办事机构、服务窗口和网办平台在办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时,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均可代替实体居民身份证使用。对有存档需要的业务场景,可通过对接省、市统一电子证照系统获取电子证照文件存档备查。在行政执法领域,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现场执法、检查过程中,行政相对人可通过“爱山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或“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供工作人员在线验证。在社会生活领域,支持、鼓励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文化场馆、旅游景区、交通出行、住宿就医、水电气暖、金融通讯、寄递物流等社会领域认可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效力。 为满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各地在推广电子证照应用的同时,保留必要的居民身份证实体证件服务方式。如法律法规对证照出示、使用有特殊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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