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近日下发《关于表彰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授予150个单位“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00名同志“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授予100名同志“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山东省6个集体、8 名个人榜上有名。其中,济宁邹城市香城镇妇联荣获“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济宁邹城市香城镇妇联 香城镇妇联注重加强思想引领,开展“巾帼大宣讲”“舞前微课堂”等活动,辐射妇女群众1万余人。实施“巾帼领头雁淬炼行动”,深化“妇联执委进万家”,每名妇联执委领办1个项目、联系5名妇女、服务N个家庭,采取“党支部+妇联执委+志愿者”模式,做到关爱服务常态化。打造省、市级妇女儿童家园、留守儿童活动站5处,妇女之家、妇女微家100余处。成立巾帼志愿服务队73支,在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文明创建等重点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近3年共争取各级慰问金200余万元,帮扶妇女儿童1000余人次。开展“母教涵养文明家风”活动,评选“最美家庭”“绿色家庭”等优秀家庭100余个,培树“全国文明村”1个。深化“美邹美家·庭院+”活动,创建“美丽庭院”3270户。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为3000余名妇女带来家门口的就业机会。
徐 兰 山东省妇联组织联络部一级调研员 徐兰同志自1990年进入省妇联工作以来,历经儿童部、权益部、研究室、组联部等多个部门和岗位,倾力推动妇联工作和妇女事业发展。她信念坚定,知妇女群众、懂妇女群众、爱妇女群众,始终牢记党的为民服务宗旨;她致力于提高家教水平和贫困儿童救助,参与修订《山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为促进儿童发展、维护妇女权益鼓与呼;她深学细研,多年在研究室工作,起草大量文字材料,承担省妇女理论研究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各项专题研究,为妇女工作科学决策发挥以文辅政参谋作用;她亲历妇联改革整个过程,参与起草《省妇联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探索研究全省妇联组织改革思路,推动深入实施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细胞工程”,创新实施“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创新行动”“巾帼领头雁淬炼行动”,强组织、强队伍、强阵地,为全省妇联系统改革有序推进、走深走实做好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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