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643|回复: 15

[百姓心声] 兖州一女离家出走后与他人同居30年,如今找到亲生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5-14 14:18:31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东济宁,一母亲离家出走后与他人同居,30年来从未对孩子承担过抚养义务,如今同居丈夫去世,母亲找到亲生子女要求他们承担赡养义务,并将子女告上法庭。

对此案,法院审理认为:母亲未抚养,子女也不能拒绝赡养。

最终判决子女三人每月人均需付母亲张某300元赡养费。



事情是这样的,1988年,母亲张某杰和丈夫吵架后离家出走,后被肥城市张某堂收留并同居,后收养养子张某。时间一过30年,如今儿女早已长大成家,养家糊口也极不容易。对于母亲,他们30年来未有音讯,没想到现在母亲年迈了回来让他们给养老。

因为母亲张某杰的同居丈夫去世,张某杰人已年迈,于是她便找到亲生子女们,要求他们尽对母亲的赡养义务,遭子女拒绝后,一纸诉状将2个亲生子女和养子告上了法庭。

经法院审理案件判决结果如下:
1、子女们需每月均支付赡养费300给母亲张某杰。
2、母亲张某杰今后跟随养子张某生活
3、驳回原告张某杰的其他诉求。



兖州一女离家出走后与他人同居30年,如今找到亲生子女承担赡养义务-1.jpg 兖州一女离家出走后与他人同居30年,如今找到亲生子女承担赡养义务-2.jpg

— 大济宁 APP 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sdj0810 2022-5-15 05:39 威望 +2
小丑鱼8 2022-5-15 05:06 威望 +2
md0415 2022-5-14 23:20 威望 +2
有声 2022-5-14 22:23 威望 +2
llhelloll 2022-5-14 17:05 威望 +2
往事随疯 2022-5-14 17:05 威望 +2
济宁饼哥 2022-5-14 14:52 威望 +2
发表于 2022-5-14 14: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也是没法,要不就得交给政府养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济宁饼哥 威望 +2
guanggun521 威望 +2
fengchen_syn 威望 +2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5-14 14: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fg为人民和稀泥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fengchen_syn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5-14 14: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先把抚养费赔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5-14 14: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11_151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5-14 14:5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5-14 14:52: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百态世事无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5-14 17:05: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无情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5-14 22:24: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判得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5-14 23:21: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5-15 08:36: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交屁的养老保险啊,全部生孩子,多生超生,放到孤儿院或者某些好心人家门口。然后等老了,叫孩子给自己养老,不养老告死你,青天大老爷给我们做主!!!这才是文明的法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5-15 09:08: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月300,有的都不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5-15 10: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
赡养义务不因未尽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而且国内法律,是没有断绝父子母子关系这一说法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5-15 10: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5-15 15: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被剥夺监护权的,将来是不是一样也可以回来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5-16 21:25: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给能怎么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23 05:19 , Processed in 0.107775 second(s), 38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