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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2-7-29 09: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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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理结果中提到施暴者为未成年人,所以不予行政拘留。据《刑法》规定,对他人进行殴打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即可构成故意伤害罪,年满14周岁就可量刑定罪。所以那些施暴者年龄是否正好年满14岁呢?官方有通报嘛?
被打人也是未成年人,所以《未成年保护法》是对受害人无法起保护作用嘛?
2.官方通报表示为初犯,不予行政拘留。初犯?真是可笑至极,校园霸凌,欺辱,如何有第一次和无数次的区分,这是理由吗?难道就是因为是第一次就可以纵容嘛?这两个字打出来不觉得讽刺和恶心嘛?@甘谷公安
3.受害者轻伤?好的,心理创伤是只字不提!@甘谷公安
4.在事件处理结果还没有出来的时候,施暴者竟然在群聊里大肆宣扬“自己局里面有人,还得把她放出来”,还有她的父亲疑似也在群聊里“维护”她的女儿,辱骂他人,更有说她的父亲是县里的协警,这些到底是不是事实,公安机关是否真正地去处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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