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该局会同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宁支行、银保监分局联合制发《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与抵押贷款业务网上联办工作方案》,将于8月底前建立全市不动产登记与抵押贷款业务网上协同联办机制,实现办理抵押贷款业务的企业和群众“只跑一个场所”和“不见面审批”,确保便民利企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签订合作协议 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工作实际,在依托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与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总对总”对接模式、依托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与市金融机构自建服务平台“点对点”对接模式、直接通过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备案授权联办模式3种服务模式中自主选定一种模式,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职责分工、双方责任义务、合作期限、信息安全责任等事项。 严格授权查询 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规定,查询抵押涉及的不动产登记信息;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抵押人授权查询不动产信息,并在授权约定查询范围和时限内查询,承担超出授权查询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全面推进“无纸化”业务联办 银行业金融机构会同抵押人线上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抵押合同等资料,推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线上仅推送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予以登簿,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电子证明。 规范档案管理 联办业务纸质档案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规定留存,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保管电子档案并按照《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提供查询服务。 建立信息安全保障协作机制 济宁市严格银行业金融机构用户权限管理,加强工作人员安全保密意识和业务培训,强化安全技术应用,确保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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