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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资讯] 2022年上半年涉济十大网络辟谣典型案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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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30 15:44:41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30日上午,2022济宁络文明周启动暨“济宁公益网络平台”上线仪式在济宁市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举办。启动仪式上,发布了2022年上半年涉济十大网络辟谣典型案例。据了解,此次发布的辟谣案例涉及社会生活不同方面,有的是移花接木扰乱视听,有的是超越常识耸人听闻,还有的捕风捉影捏造事实。曝光这些谣言是对谣言发布者的惩戒,同时也提醒广大网民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案例一:“男子疑似点燃电梯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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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6日,某媒体援引网友素材发布视频称“男子疑似点燃电梯轿厢广告”,并标注事发地点“山东济宁”。济宁市全媒体辟谣平台就此事向济宁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了求证。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经核实,近期济宁全市范围并未出现电梯轿厢起火火情,视频中的地点标注不属实!


案例二:逾期未认证将领不到养老金

2022年2月,不少市民收到一则以社保中心名义下发的信息,内容称请于2月底必须完成社保认证,否则将停发待遇。济宁市全媒体辟谣平台向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查证得知,济宁市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以大数据比对的静默无打扰认证为主,以手机APP人脸识别自助认证为辅。广大离退休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合适的认证时间,利用济宁人社通手机APP完成资格认证,此外无特定认证时间和认证地点要求。

案例三:济宁发现新冠肺炎患者

2022年3月17日,商某某以“济宁发现新冠患者”为标题,制作小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3月17日,嘉祥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商某某行政拘留的处罚。违法行为人商某某对故意编造、散布涉疫情谣言的行为悔过认错,表示今后不再发布类似不实信息。

案例四:晚上不要开窗户半夜将进行大面积消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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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初,一条“温馨提示”在济宁市民社交平台中广泛传播。这则看似言之凿凿的消息没头没尾,也没有发布机构和消杀时间,不少市民产生疑虑。实际上,这是一条不折不扣的谣言。该消息早在2020年就曾在网络传播,当时已被各地辟谣。消杀并不需要市民刻意回避或紧闭门窗,因为室外空气病毒阳性概率微乎其微。即使户外出现含有病毒的气溶胶,流通空气也会迅速将其分解、稀释,几乎不具备传染性。


案例五:高新区一集中隔离次密接者检测为阳性 2022年上半年涉济十大网络辟谣典型案例发布-3.jpg

4月6日下午,有自媒体、网民在网上传播高新区一名次密接者核酸检测为阳性的信息。实际上,该内容是一些网络自媒体、网民为了博取眼球和点击率,片面对高新区官方微博发布的《关于公布密切接触者在济宁高新区活动轨迹的通告》的歪曲解读,误导了部分公众,公安部门已经依法开展调查。


案例六:死亡的鸟类传播猴痘病毒

在网络上,猴痘病例备受关注。由此,一则称“死去的鸟类尸体可能传播猴痘病毒”的消息在济宁市民的微信群、QQ群、朋友圈、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中流传。济宁市全媒体辟谣平台向济宁市疾控中心查证证实,目前国内在人和动物、禽类中均未出现猴痘疫情,也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接触鸟类会感染猴痘病毒。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猴痘诊疗指南(2022年版)》中明确指出,猴痘病毒的主要宿主为非洲啮齿类,灵长类(多种猴类和猿类)由于与感染的啮齿类动物接触偶可感染,其中并没有提到鸟类。

案例七:曲阜回来两名“小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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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刘某从他人口中听说涉及疫情相关信息,未经核实,将“曲阜回来两名小阳人”等不实信息擅自发送到微信群中。经查证该消息为虚假谣言,信息传播者刘某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受到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处罚。


案例八:父母失信影响子女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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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下旬,各省陆续公布高考成绩,学子们也忙着报考事宜。此时,一则父母失信将影响孩子上大学的旧闻在网上流传,引起热议。实际上,所谓 “父母失信会影响子女上大学”的谣言源于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中“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规定的错误解读。父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影响子女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法规中的“收费私立学校”主要指高收费的贵族学校,公立大学并不在此范畴。


案例九:济宁组织接回滞留上海人员 2022年上半年涉济十大网络辟谣典型案例发布-6.jpg

4月25日,网传“山东济宁组织几十辆大巴车到上海接送滞留人员”。济宁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信息证实该信不属实。


案例十: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不再查 2022年上半年涉济十大网络辟谣典型案例发布-7.jpg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骑电动车接打电话、不戴头盔且拒不改正将被罚款。在新规实施的当晚,网络上有视频流传“根据最新消息,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不再查了”。平台经查证发现,网传视频系“@金乡生活网”于2020年5月21日发布。新规正式实施后,有人将历史视频充当最新消息传播,误导市民。原视频作者“@金乡生活网”也已经紧急辟谣。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群众要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勇担网络文明新使命,推进网络法治建设,努力建设网上文明济宁。


发表于 2022-8-30 16: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是哪年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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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30 22:58: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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