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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3 16: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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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安市、临沂市、日照市、聊城市、济宁市、淄博市、东营市、枣庄市等8市,发布关于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告。具体如下:
为进一步让广大市民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现就在泰安城区内组织实施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2年9月18日,北京时间10时整。
临沂市
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临沂市第24次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安排和人民防空工作的有关情况。
今年9月18日前后,临沂市将围绕临沂市第24次防空警报试鸣开展三项活动:一是采用多种宣传媒介发布关于举行临沂市第24次防空警报试鸣的《临沂市人民政府公告》,积极开展人防工作、人防法规政策、防空防灾知识等的宣教。二是9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市人防地面指挥中心指挥大厅举行防空警报试鸣仪式,届时市政府、临沂军分区领导以及全市人民防空工作责任单位的负责同志都会出席试鸣仪式。10时00分至10时20分全市防空警报将统一鸣响,按规定依次发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灾情警报和解除警报。三是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20分,人防部门联合教育部门,将在城区部分中学结合防空警报试鸣同步组织开展2022年全市中学生应急疏散演练。
日照市
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规定,检测我市防空警报器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市政府定于9月18日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30分。
二、试鸣范围:市区和各区县城区以及各乡镇(街道)驻地区域。
聊城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检验我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性能,定于2022年9月18日在全市举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方法:各行政区统一时间、自行组织、同步发放警报音响信号。
二、试鸣时间:2022年9月18日北京时间10时整。
济宁市
为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防空警报信号,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改防空警报试鸣日期的通知》(淄政发〔2007〕54号)等有关规定,定于2022年9月18日北京时间10时在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城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区及齐鲁石化公司厂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广播电视系统同时插播防空警报信号。届时,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一、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3种。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东营市
为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增强全市人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提高市民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认知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2022年9月18日进行第23次防空警报试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试鸣时间:2022年9月18日10时30分至10时47分。
枣庄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和我市确定的防空警报试鸣日制度,市政府决定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22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8分18秒。
二、试鸣区域:新城区、各区(市)和人防重点镇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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